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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企业]纵容侵权 是建设自主创新大国的最大“拦路虎”

文章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2019年01月15日 点击数: 字号:

  在国家提出“建设国家创新体系”“建设自主创新大国”的发展战略指导下,“自主创新”“科技驱动”这八个字正从理念变成行动。经过多年来的努力,中国已然成为知识产权大国,仅在2018年,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就达到了154.2万件,发明专利授权43.2万件。而2018年我国发明专利授权量排行榜前十位中,既有华为、腾讯等新兴互联网、信息产业的巨头,也有国家电网、中石油等特大央企,还有格力电器这样的中国制造企业代表,可谓群星荟萃、成绩斐然。

  与此同时,我们看到,近年来知识产权诉讼案件也呈现上升趋势,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计,仅2018年10月一个月,我国各省专利行政执法案件就达到10039件,包括侵权纠纷、假冒案件及其它纠纷案件。由此可以看出,我国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在不断增强,用法律之剑斩断侵权野火的趋势日趋明显。

  “专利制度就是给天才之火,浇上利益之油”。正确看待我国知识产权案的大幅上升,推动建设自主创新大国,当从这句话里得到启示。知识产权是人类创新智力成果最科学、最完整、最核心的体现。从长远来看,知识产权制度要激发整个社会的创新激情,高发的知识产权民事案,意味着知识产权合法拥有主体维权意识的觉醒。

  企业作为创新主体,对于推动建设自主创新大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。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最有效措施,就是保护知识产权。而保护知识产权的最直接措施,是要打击“侵权行为”。无规矩即无市场,纵容侵权行为,不仅会损害创新企业的利益,打击企业的创新积极性,更会给市场不严则乱的信号,这将是建设自主创新大国的最大“拦路虎”。

  以连续多年跻身我国发明专利授权量排名前十的格力为例,作为国内家电及实体经济的代表性企业之一,格力在自主研发上持续投入,人力、物力、财力耗费难以估量,但与此同时,这家企业也频频受到侵权行为困扰。2007年4月,格力自主研发了“控制空调器按照自定义曲线运行的方法”并于2008年9月3日获得专利证书。2007年8月至11月期间,格力先后向市场推出应用了该技术发明专利的“睡梦宝”、“睡美人”等系列产品,受到市场的极大欢迎。同年12月,美的推出“梦静星”系列睡眠空调产品,涉嫌明显抄袭格力产品的情况。2011年4月,珠海中院认定美的侵权行为成立。美的不服,向省高院提起上诉,广东省高院经审理后维持一审判决,判决立刻停止销售、许诺销售侵权的产品,并赔偿格力经济损失200万元。2012年奥克斯抄袭格力空调全能王U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,2017年被法院二审确认侵权;2014年广东志高空调涉嫌侵权格力U雅系列空调,格力发起诉讼后,法院一审判定格力胜诉……

  格力电器这几年的遭遇表明,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依然任重道远。格力电器诉讼奥克斯侵权案件,历时3年时间,经历了包括民事诉讼、行政诉讼、专利无效审查决定的所有专利维权的法律流程,最终维护了其自主创新成果。但由此产生的疑问是,如此漫长的维权历程,不仅会耗费知识产权合法拥有主体的大量成本,其实也带来宝贵司法资源被浪费,甚至可能因为维权成本过高,而让其他中小企业及个体在遇到类似知识产权被侵权事件时,对“打官司”望而却步,客观上助长了恶意侵权现象的屡禁不止。

  中国正在建设自主创新大国,离不开法律的强力支撑。中国实体经济企业更需要获得知识产权层面的保护。因为,实体经济规模庞大、影响领域广泛,一个企业背后,往往涉及到产业链上下游相关合作伙伴的共同利益,也关乎千百万消费者的权益。这就需要有关部门不断完善相关法规,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惩治力度。同时要从办案流程上加快步伐,许多权利人主张的知识产权本身存在一定的生命周期,如果办案流程过于漫长,只会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难度,甚至成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。因此,在法规条款方面要严密设计,在流程方面也要不断优化,在执行方面更要给力,不断降低维权成本,提高违法成本。

  侵权之害,在产权之效益,故要提升侵权成本;在创新之通途,故要全力清除“拦路虎”;在强国之根本,故要以法制建设改善国内知识产权环境。侵权行为一日不可纵,如此方能加快推进中国经济转型升级,建设自主创新大国。